严查涉水产品卫生安全!某企业销售无批件涉水产品被处以三万元行政处罚
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
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而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
排查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是卫监君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对重庆某水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水厂刚结束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所使用的输配水设备是某管材生产企业按照其企业标准生产的聚乙烯管,但该企业并未办理卫生许可批件。
而后,当地水务部门组织对该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招投标,某建筑公司中标后,与A公司签订了采购聚乙烯管材合同。A公司遂向上述管材生产企业订购了聚乙烯管材。
值得注意的是,某管材生产企业的购货单上明示了:“企标系列产品属非饮用水管材”,但A公司仍将这批无卫生许可批件的管道作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销售给了某建筑公司。
此次案件共涉及到一个产品,四个企业。产品即涉水产品,直接关系到饮用水安全。四个企业包括:
重庆某水厂
涉水产品的使用者某管材生产企业
涉水产品的生产者
某建筑公司
中标公司
A公司
涉水产品的销售者
也就是说,A公司订购了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并将其出售,而该产品可能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
A公司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涉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按照《重庆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裁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自觉缴纳罚款,更换有卫生许可批件的输配水管道,本案结案。
以案说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
如何判定涉水产品是否持有卫生许可批件?
A: “查”:查批件的真伪,可以向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查卫生许可的真实性。
“对”:校对涉水产品的技术参数与卫生许可批件所批准的技术参数是否一致。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执行标准、主要原料或部件等。
Q: 涉水产品的使用者和销售者应该注意些什么?
A: 使用者:通常水厂的管道铺设多为隐蔽工程,安装前较为容易确认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是否合规,安装填埋后很难再触及。一旦因不合格产品引发了卫生安全事件,更换管网将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使用者要特别注意在进货过程中对涉水产品的查验,将风险控制前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销售者:一定要明确销售产品的用途。销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要索取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防止供货方用其他产品替代涉水产品供货,避免发生销售无批件涉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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